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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 | 審判長諭知 | 請書記官朗讀案由。 | 385.24 | 399.94 | 14.7 | 0.51821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 | 書記官朗讀案由 | 聲請人立法委員林德福、李鴻鈞、高金素梅等38人,就民國l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第8條、第19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及第39條等規定,認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暨暫時處分案。 | 493.9 | 502.46 | 8.56 | 0.41801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 | 審判長 | 現在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先向各位簡單說明今天的程序進行:本次言詞辯論實施全程錄音錄影,並在本院及大法官網站直播開庭影音。程序進行流程是:1.請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之代表或其代理人到發言台陳述辯論要旨,每一方時間各不超過20分鐘。2.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交互詢答,聲請人方先詢問,共不超過5分鐘,關係機關方答詢共不超過l0分鐘。次由關係機關方詢問,共不超過5分鐘,聲請人方答詢共不超過l0分鐘。3.聲請人方或關係機關方,如需鑑定人提供意見,經審判長許可後發問,詢問時間及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4.詢答程序完畢後,休庭20分鐘。5.由大法官詢問聲請人、關係機關指定代表、代理人或鑑定人,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6.最後,請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代... | 593.86 | 600.48 | 6.62 | 0.35522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 | 審判長諭知 | 請書記官朗讀本案言詞辯論題綱。 | 918.982 | 925.322 | 6.34 | 0.4881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 | 書記官朗讀言詞辯論題綱 | 1.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下稱系爭條例)第4條名詞定義、第19條自願退休資格、第36條系爭條例施行後就退休所得中優惠存款之計息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侵害受規範對象之財產權?2.依系爭條例第37條、第38條有關系爭條例施行前(後)退休者,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各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於系爭條例施行後之月退休所得不得逾越第37條附表三依服務年資核定之所得替代率上限計算金額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3.系爭條例第39條第1頂扣減每月退休所得順序之規定,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4.系爭條例第8條提高現職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繳費用率基準之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侵害現職人... | 1,104.422 | 1,109.642 | 5.22 | 0.46004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 | 審判長 | 在請各位開始發言前,提醒各位發言台及席位上都有計時器,請務必注意時間的掌握,如果超過時間,本庭會制止發言並關掉麥克風,各位沒有說完的,就請用書面補充。現在請聲請人及關係機關到發言台陳述辯論要旨,時間各不超過20分鐘。先請聲請人方陳述。 | 1,867.033 | 1,872.853 | 5.82 | 0.40109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 | 聲請人指定代表立法委員曾銘宗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以下就有關年金改革的部分提出說明。蔡政府在進行年金改革時,主要的理由是財政困難,假設年金不改革,會成為財政的黑洞。那我們來看看,到底現在貝才政情況如何?簡報第3頁是去年2月7日,蔡政府進行相關所得稅改革的情況,總共減了342億元,減稅的對象總共有9388人,減稅利益在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有l0人,5千萬元至1億元有13人,2千萬元至5千萬元有46人,這是財政部提供的資料。既然政府財政困難,為何還可以對有錢人大幅減稅?也就是342億元中,給了9388人,這樣的改革合理嗎?蔡總統於今年元旦談話提到最近政府大幅超收,去年及前年兩年,就超收500億元,將發給收入較少的民眾。這樣的貝才政不好嗎?蔡政府於l06年7月7日提出... | 2,176.153 | 2,184.053 | 7.9 | 0.55494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大家好。本人針對公教退撫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77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亦即爭點題綱第2點及第6點分別提出是否違憲的觀點。本次退撫新制的設計,年改會議以OECD第一層的社會保險(與社會國有關)與我國第二層職業退休金(與法治國有關)相混淆,設定所得六日夫代率的上限。年改會用錯誤的資料,作成錯誤的決策,詳細資料請各位大法官參考本人的補充資料書。由系爭條例第37條附表三可以看出來,以一刀切的方式,設定所得六日夫代率的上限,沒有針對舊制、新制或兼具新舊制的不同權利義務為合理的差別待遇,此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關於法治國原則中的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以及延伸的信賴保護,我國大法官在釋字第717號解釋特別強調新訂或修訂的法規,... | 2,176.153 | 2,184.053 | 7.9 | 0.51499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9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 | 謝謝各位大法官。我緊接著就其他部分綜合表示本案辯論內容。新的法制最大問題是什麼?憲法第165條對於教師,是要求隨時提高待遇,但是新制減損老師退休的待遇,顯然是逆勢而為。司法院提供給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之「法官退養金制度報告」,提到英美法官有百分之百的所得六日夫代率;國防部也說不需要停支軍人之月退俸,美軍退休之所得六日夫代率,最高可達到l02%。行政院選擇OECD相關資料,可是行政院或關係機關特別隱匿其中一個重要資訊,這是從與總統府及行政院同一份資料中摘錄的:「幾乎無任何國家採取直接刪減名目給付之作法;若有,亦僅係轉向較狹小之標的上,或者調整『新退休者』之年金給付。」如果是引用0ECD的相關資料,這麼重大的原則,為何行政院或關係機... | 2,176.153 | 2,184.053 | 7.9 | 0.48584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0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陳述。 | 2,437.813 | 2,444.893 | 7.08 | 0.515553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1 | 關係機關代理人黃旭田律師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有關本件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釋憲案,先向大家報告這次年金改革的必要性、必然性及正當性。年金制度於軍公教本來採取的是恩給制,後來改採提撥制,政府本來要全額負擔改成由政府與軍公教分擔提撥65%及35%。但是當初可能是為了順利銜接做制度的轉換,一開始建立84年、85年新制時,事實上所作的就是過度照顧,因為新制實施後,退休者權益不受影響,提撥率從8%至12%,且提撥基金的計算是以每個月的薪資為基數,可是發給的是以最後在職時的薪資計算,這個說明相對是非常優渥的。另外,還有保留舊制的公保養老給付、退休的優惠存款利息。整個制度看起來,就可以說明84年新制一開始就是過度照顧。一開始在規劃85年新制時,就有計算最適提撥率... | 2,699.213 | 2,711.793 | 12.58 | 0.45105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2 | 關係機關代理人陳信安副教授 | 本次軍公教年金改革過程中,最常被提到的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的爭論。這兩個爭論,基本上在今天早上及昨天的憲法法庭中已多所論辯。在這裡要強調的是,對於已制定之法規範維持其持續適用,雖有助於法安定性的落實,但在現實情況當中,法規範不可能永遠存續而固定不變。相反的,立法者有隨著群居社會等外在客觀事實情狀的變遷而持續修正法規範加以因應,甚至透由法規範嘗試影響或引導特定社會事實情狀發展的必要性,如果沒有這樣,法規範不僅會因此而失去與外在社會事實情狀的連結關聯性,進而喪失法規範的效力,降低被接受度,同時有害人類群居社會的進步與整體福社的提升。也因此在學理及外國釋憲實務上,都認為立法者有修正與改善義務,立法者對於修正改善義務,在我國釋憲實... | 2,699.213 | 2,711.793 | 12.58 | 0.52522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3 | 審判長 | 兩造陳述辯論要旨完畢,現在進行交互詢答。先由聲請人才詢問,關係機關方答詢;再由關係機關方詢問,聲請人方答詢。詢問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回答時間各不超過l0分鐘。均請在自己的席位上發言。請聲請人方詢問。 | 2,930.098 | 2,935.818 | 5.72 | 0.50559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4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問 | 想請問關係機關,剛才陳信安副教授提到,公務員任職時對於國家產生薪俸及退休金兩種財產權。薪俸與退休金都是要符合合於其身分的照顧原則,公務員一旦申請退休,主管機關對於退休的給付內容、標準或給付方式,依照法律規定,於退休審定函都已明白記載,當事人不得變更,所以在主管機關作成退休審定函當時的事實或法律關係都已經終結。請問軍公教人員退休後每月所得退休金,政府有無作成新的行政處分,或是簽訂行政契約?特別是公立學校教師與國家之間,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決議,是行政契約。這麼說的話,退休之後,行政契約已經終止、結束,每個月只是支付的方式。其法律關係究竟是什麼法律關係或哪種行政行為?是行政契約的法律關係還是行政處分?另外一點,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認為公立學... | 3,310.278 | 3,319.318 | 9.04 | 0.56677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5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問 | 謝謝審判長,我補充下面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政府每年都編列預算,在有關農保部分,每年挹注了至少有5百億以上;軍人部分,在明年開始的時候,挹注l百億;勞保部分,每年挹注了2百億。但是呢,在公教部分。 | 3,652.818 | 3,659.598 | 6.78 | 0.48748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6 | 審判長 | 5分鐘已到。請關係機關方答詢。 | 4,071.533 | 4,075.673 | 4.14 | 0.62013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7 | 關係機關代理人陳信安副教授答 | 謝謝聲請人的提問。關於這個公立學校教職員跟公立學校之間的法律關係到底是什麼,基本上我們看到剛才董保城教授所講的,在行政法院這邊,乃至於釋字第308號解釋裡面,其實,都有提到說是一個聘任的法律關係,這個部分我們並不否認。但是,我們現在要問的一個問題就是說,在這個聘任的法律關係裡面,哪些事項是被這個聘任的法律關係所含括?這個才是我們所要去分析的一個重點,如果,我們看釋字第308號解釋的解釋意旨的話,提到的是這個教學跟研究的這個部分。那另外,我們要提到,請各位大法官注意到的一點,就是在,如果說今天我們先確立了這個公立學校教職員與公立學校彼此之間,是一個行政契約的法律關係的話,請看一下在行政程序法第135條裡面,就有講到,這個行政契約,如果... | 4,457.893 | 4,465.813 | 7.92 | 0.4951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8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答 | 延續代理人陳信安教授這邊的說明,我們要再向各位大法官作進一步的解釋。目前,我們並不否認現職教師在職期間,與學校之間確實是有行政契約關係,這個也是我國行政法院實務以來,長期所承認的一個狀態,可是,在他申請退休之後,關係機關這邊會對於這個當事人,對於申請退休的教師,作成一個核定退休的行政處分,會有一個正式的行政處分送達給當事人教師。所以,在教師退休之後,他的法律關係是用行政處分的方式去形塑的,而不是他先前與學校之間在職時候的聘約,這個行政契約的關係,是不一樣的,退休的法律關係是用行政處分方式去形塑的。再進一步講,其實,本次這個系爭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裡面的規定,關係機關依照這個條例的規定,進行這邊相關退休金、退休所得重新審定,... | 4,465.813 | 4,473.993 | 8.18 | 0.50080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19 | 關係機關代理人黃旭田律師答 | 接下來,我想剛剛就是回答一下,聲請方董保城老師給我的指教。那麼,我雖然還不是一個老人家,我跟我周遭很多同年紀的人,我們其實都有照顧老人家的經驗,不過,我們所作的說明也不是只是根據個人經驗。根據衛福部2017年的老人狀況調查報告,55歲到64歲的老人,月平均生活支出是1萬5千元、65歲以上是1萬3千元。所以,事實上,衛福部的認知,真的年紀比較大,花費會變少。另外,美國勞工統計局2019年2月份公布,2016到2017年退休後平均年度花費的分析,他比較了65到74、跟75歲以上,兩個年齡層的花費,他的總支出,比較年輕的65歲到74歲,他總支出是5萬2千9百56美元,而75歲以上,是4萬236美元。這可以看出基本生活方式等等,隨著年齡的增... | 4,846.485 | 4,854.665 | 8.18 | 0.42392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0 | 審判長 | 對不起,我在這裡先停住,現在關係機關的答詢還剩下3分35秒,因為剛才聲請人方的詢問,我們計時器剛剛誤按,所以,聲請人方還有2分50秒時間可以提問,之後,再請關係機關利用剩下的3分35秒再來回答。 | 5,213.225 | 5,217.885 | 4.66 | 0.57939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1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問 | 謝謝審判長。我們提問是,政府編列預算,農保每年挹注至少5百億以上;軍人部分,從明年開始挹注1百億;勞保部分,每年挹注2百億,但是,公教人員的部分,卻是零。國家作為公教裡面的雇主,卻沒有任何的挹注,而且,大幅削減了所謂的退休金,請問這樣符合公平原則嗎?第二個問題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後段,明文規定退撫基金如果不足的時候,應該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者,由政府撥款補助,並且,由政府負最後的支付責任。施行細則第20條也是有相關規定。顯見有關於政府撥補,是一個國家法定的義務,那麼,我們要問的是,請問行政院跟關係機關一直認為,基金有不足支付的問題,請問政府有立即履行撥補的證據在哪裡?那麼,我們要請問的是,有關於基金投資的效益... | 5,393.165 | 5,399.205 | 6.04 | 0.55694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2 | 聲請人指定代表立法委員林為洲問 | 我是針對關係機關的代表人,剛剛A關係機關代表人有提到,當時這個退休制度設計本身就是錯誤的,他有提到說,本來應該要提撥的事實上要13點多,事實上,都在8到12之間在提撥,請問,設計錯誤是誰該負責?難道不是當時政府,而且是現在延續的政府應該負責嗎?反而是,現在是反而要這些公務人員來負責,減他們的退休金,這合理嗎?另外,基金不足、投資常常收益不足,這樣子難道也要軍公教的人來負責嗎?謝謝。 | 5,393.165 | 5,399.205 | 6.04 | 0.54947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3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繼續回答。尚有3分35秒答詢時間。 | 5,704.795 | 5,710.535 | 5.74 | 0.58865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4 | 關係機關指定代表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答 | 關於老農津貼每年由政府負責,那是社會津貝占(SocialAllowance),過去軍公教也有若干津貼的形式,發給特定對象,跟今天要談的軍公教的退休金不同。至於,勞工的撥補,因為勞工本身在勞保條例中,過去並沒有訂出正負最終支付責任,所以,政府這一次展現誠意,作適度的改變現在不合理的情況。我們再回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第8條明文寫著:「本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則」。請大家務必要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全數撥為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所以,他是有前提的。那再看同法第5條:「本基金之運用,其三年內平... | 6,047.915 | 6,054.075 | 6.16 | 0.468433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5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詢問。 | 6,332.515 | 6,339.635 | 7.12 | 0.56344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6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問 | 謝謝審判長。關係機關這邊有幾個問題,要請教聲請人。第一個,聲請人中,有部分立法委員曾經在立法院l05年l1月2號司法法制委員會還有教育委員會當中,針對系爭條例第13條提案修正,修正的文字是: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的退休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領受退休金的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6.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在座的各位可能會覺得這樣的草案條文有點耳熟,其實,在本次系爭條例修法的時候,聲請人的黨團也有提出同樣的草案版本,主張要納入再任私校,就要暫時停領退休金的規定,實際上,我們去查閱立法院公報,關於本次修法相關發言紀錄,可以清楚發現,在聲請人當中,有多位委員後續提出各種版本的修正動議跟連署的時候,幾乎老r沒有... | 6,570.312 | 6,578.892 | 8.58 | 0.60296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7 | 審判長 | 請聲請人方答詢,於l0分鐘內答詢。 | 6,882.532 | 6,886.472 | 3.94 | 0.5793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8 | 聲請人代理人林石猛律師答 | 關於第一個問題,就是說有關於第71條聲請,有沒有符合程序規定的問題。就剛才他們所提到的,基本上在立法院討論的過程,基本上,他投票還是投反對票,這樣就符合我們以往聲請釋憲的條件跟要素,並不是,他們已經有投票,又來聲請釋憲,才有違反禁反言的問題。所以,本件的聲請,基本上,這一方面並沒有違反禁反言。 | 6,904.212 | 6,912.652 | 8.44 | 0.51512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29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答 | 除比之外,這個大法官在釋字第445號解釋,有關於集會遊行那個案子,也說只要是屬於重要憲法的原則,相關規定如果有違憲的話,大法官也可以一併受理,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另外,剛剛回到那個,教授有提到就是說,我們現在這個行政契約只管到教學跟研究,那實際上來講,可能契約就是管權利、義務之間,那這個權利、義務要看哪裡呢?要看教師法,教師法有規定要保障教師的工作及生活,而且,教師法第24條第1項:教師之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付採儲金方式,由學校與教師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擔最後支付保證責任。還特別說明教師的權利、義務,換句話說,千萬不要認為說,行政契約裡面只規定了教師教學跟研究,他的契約規定是權利、義務,必須要看回到教師... | 6,904.212 | 6,912.652 | 8.44 | 0.40819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0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答 | 有關於退休金是退休公教人員裡面的財產,薪資的續付部分,其實,女口果,我們仔細研究我們國內裡面的學者,事實上面,鍾秉正教授還有臺大的林明鏘教授,都有認為,他的性質是什麼呢?他認為,他的性質是基本上面,是一個公務員薪資的一個續付,或者,他用遞延或六日夫代,這樣的一個概念。我們都知道,公教人員的退休給付的部分,跟他的退休金,本身是國家公務員制度性保障很核心的一個事項,那要保障公務員的退休金的部分,才能夠使公務員安心久任,那因此,退休金也是公教人員既得的財產權之外,他也是公教人員俸給的一部分,而且,是極為重要的一部分。那麼,我們要看的就是,今天在早上裡邊,張桐銳教授認為,退休金並不是確定給付而是社會保險,另外,林佳和教授說它也是公教人員俸給... | 6,996.072 | 6,998.212 | 2.14 | 0.38913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1 | 聲請人指定代表立法委員高金素梅答 | 我要再次說明的是,所謂退休金從來就不是年金,所以請3位大律師或發言人不要誤導。因為可以看到共同提撥退休金,就可以證明退休金從來就不是年金。今天談的是退休金改革法案違憲,而不是年金改革違憲。另外,再提醒大家,軍公教的雇主是國家,而不是退撫基金,我們從法律明文規定看到,如果退撫基金因為人謀不彰、績效不彰,應該由政府承擔最後支付保證,不是嗎?怎麼可以怪罪退休軍公教人員呢?另外,提醒黃律師,您年紀雖然比我大,您有照顧老人,我也有照顧過父親,我在部落看到非常多失能的人,他不見得年紀大,他的包大人,所謂老人尿布,l個月就要花1萬多元。我不知道衛福部是哪一個根據,說1個老人家只需要1萬多元,就可以維持生計。我覺得光是1個包大人(老人尿布)是身為人... | 7,357.572 | 7,365.912 | 8.34 | 0.51819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2 | 審判長 | 現在進行聲請人方或關係機關方詢問鑑定人,詢問前應先經審判長許可。詢問與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均請在自己的席位上發言。本案鑑定人分別是:聲請人推薦鑑定人黃耀輝教授、關係機關推薦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2位鑑定人已經提出書面鑑定意見,並且均已上網公告。現在哪一方要詢問,請先說要哪一位鑑定人答詢?請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詢問。 | 7,733.474 | 7,738.514 | 5.04 | 0.43652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3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 | 報告審判長,程序部分如果等一下我們發問時間短於5分鐘時,可否合計給鑑定人作為說明時間? | 7,733.474 | 7,738.514 | 5.04 | 0.51171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4 | 審判長 | 可以。 | 7,979.354 | 7,984.954 | 5.6 | 0.83370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5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問 | 上午行政院代理人洪律師認為原來軍公教人員領的退休金是一種不義,國家竟然指摘退休軍公教人員領受不義的退休金,我們至為感到遺憾。如果這樣的說法可信,我們剛才所提到高於現在所得替代率的所有公務員也在作更不義的事情嗎?這次退休金的爭議中,可以深切瞭解公教人員退休金當然是人民的財產權,絕對不是國家對公教人員的社會福利措施,我想這樣的定義,一般老百姓或關係機關應該不至於有任何誤解,但是行政院主張與本次聲請書中竟然將公教人員的退休撫卹與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作為比較基礎,顯然關係機關要將公教人員退休金所應該達成的公務員制度性保障,以及財產權、工作權、生存權等保障規避,變成一般社會保障。本件部分,想請教鑑定人,基於前述瞭解,請您從貝才政學的學術觀點,說... | 8,159.114 | 8,164.574 | 5.46 | 0.46396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6 | 審判長 | 剩下2分奶秒,再加上給鑑定人的5分鐘,可以有7分45秒發言。請鑑定人黃耀輝教授答詢。 | 8,496.917 | 8,500.197 | 3.28 | 0.41988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7 | 鑑定人黃耀輝教授答 | 審判長、大法官們,大家午安。針對剛才的提問,我有幾項說明,我是財政領域的學者,從我的簡報第3頁可看到政府預算,請看右下方數字,退撫支出(以下稱為公退支出)只占l06年度決算的7%,政府其他部分中,最大支出是社會福利支出,高達24.5%,這裡面最大的支出項目是社會保險,就是勞保、農保、國保、健保與公保。公保其實是健康寶寶,因為所得替代率非常低。勞保才是財政上很大的問題。從這個表可看出,只占7%的退撫支出,怎麼可能導致國家破產?如果國家會破產,當然是重大支出項目,其他占l0幾%要負責,怎麼把黑鍋由公教人員扛?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再看歷年退撫支出成長與衰退的情形,從這個表可看到退撫支出歷史趨勢,早期占大概9%,到最近l07年度只占... | 8,655.177 | 8,659.357 | 4.18 | 0.51478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8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詢問鑑定人,有5分鐘時間。 | 8,914.757 | 8,919.937 | 5.18 | 0.47897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39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 | 謝謝審判長。請求審判長允許,如果我們提問時間短於5分鐘,多餘時間給鑑定人使用。 | 9,312.718 | 9,320.098 | 7.38 | 0.55928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0 | 審判長 | 可以。 | 9,649.798 | 9,655.698 | 5.9 | 0.72983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1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問 | 對於關係機關推薦的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有3個問題提問。第一個問題是剛才一再討論到,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之後的法律關係,到底是以行政處分或關於契約關係,其實教師法第38條已規定,教師的退休、撫血P、離職、資遣及保險,另外以法律定之,這也是剛才代理人陳信安教授所提到,其實在行政程序法上,這屬於以法律直接規定,而不是以契約規範,所以顯然它是以行政處分方式處理。另外,系爭條例第65條第2項規定,本條例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每月退休所得高於所得替代率,由主管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進行調整。關係機關因此認為在公務人員退休這部分的法律關係,一直以來老r是以行政處分方式處理,而不是契約關係,這是關係機關的立場,我們也希望以此問題請教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對於... | 9,975.758 | 9,989.258 | 13.5 | 0.52831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2 | 審判長 | 請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答詢,您總共有5分45秒。 | 10,465.555 | 10,469.955 | 4.4 | 0.34004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3 | 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答 | 謝謝審判長與各位大法官。非常湊巧,剛好我與黃教授同樣有財稅背景,只是我又是法律方面的財稅背景。關於剛才關係機關所作幾個問題的答詢,我先簡單回答一下。關於立法者的規範形成空間與司法機關的違憲審查,畢竟本件涉及系爭條例,也就是公立學校教師的退撫條例,剛才前面其實不管聲請人或關係機關在這個地方一直談到幾個問題,也就是關於基金到底有無財務重大困難以及國家稅收情況。請容我在這個地方先稍微簡單說明,基金的建構體制上來講,我們最早的恩給制建立在稅收收多少,當年就付給退休人員,如此給付機制當然退休金額的給付完全建立在國家當年稅收多少,也就是當年稅收有多少,在預算中撥補,可是退撫新制改變以後,改成有提撥制的制度,提撥制的建立同時,就開始將各個退撫基金... | 10,596.635 | 10,601.735 | 5.1 | 0.36150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4 | 審判長 | 依照表定尚有幾分鐘,為彈性運用此時間,先請聲請人方詢問,共用4分鐘,例如是否有需要再提問給黃教授。 | 10,603.775 | 10,608.575 | 4.8 | 0.32857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5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問 | 請問黃教授,今日所談,我們講東、他們講西,因為我們談法治國原則,他們談社會國原則,一直講低層的社會保險,今日我手上拿的,他們說退休金要從恩給到共同提撥,是由退撫基金負責,我已經退休了,可是我拿的是教育部函,不是退撫基金主任委員給的函,國家是老問,是我的雇主,如同公司的雇主,我是員工,我的退休金是雇主對我的遲延繼續給付的薪水,所以,我覺得今日似乎我們講東、他們講西,究係何者,能否請黃教授說明。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3949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6 | 審判長 | 請黃耀輝教授答詢。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31551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7 | 鑑定人黃耀輝教授答 | 剛才我談過從退休金的本質來看,勞退條例是最好的證據,其精神就是由雇主全部提繳薪資的6%,勞工不必,對照我們的退撫,很清楚政府只負擔65%,相對於企業的雇主而言,政府是占很大的便宜,軍公教人員基於受僱者,相對於勞工,本來不用提35%,卻仍繳了35%。最後看到退撫支出的比例,公退占預算的比例越來越低,這是為什麼,有二種可能,一種是政府怕變成財政負擔就不願意提撥,比重就一直下降,再看另外一個數字,代表過去操作績效很差,也無法撥補進去,導致比例越來越低。所以,如果比照勞退條例來看,公退的退撫條例,上面寫說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自有其道理,從勞退的精神來看,就是雇主須負全部責任,操作基金不佳,我的簡報中也有客觀證據,一個散戶投資臺灣50ET...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19048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8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詢問,同樣有4分鐘時間可分配。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1055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49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問 | 關係機關希望將時間提供給鑑定人,進一步的回應,剛才時間不是很充裕,特別是針對聲請人方引用學者的論述、主張,本次涉及的爭議是屬於退休人員的既得權,以及契約義務不可違反等方面,再請鑑定人作補充。謝謝。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30783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0 | 審判長 | 請柯格鐘副教授答詢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33469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1 | 鑑定人柯格鐘副教授答 | 因為在本次釋憲蒐集相關資料的過程當中,有看到一些關於所謂既得權,或是契約義務違反的問題,我剛才口頭報告中也有大概說明,所謂的年金給付依然是財產權的概念,就算當作是公法上契約的義務來看,無非仍是一個在退休之後的年金給付,根據先前所為公法上契約,或者是單方得其同意的行政處分,無論如何老r有一個法律上規定所形成,對年金給付請求權人所產生一種請求權的概念,正是因為如此,當已經滿足年金給付的要件時,確實是一個受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而問題是比財產權的內容中,究竟有多少屬於在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部分,因為作為恩給制,連這樣的可能都是來自稅捐的國家提供,是否該當財產的概念,在德國的區分是按照提撥比例來看,意即屬於個人提撥,這部分貝才產權的保障程度,自...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09583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2 | 審判長諭知 | 詢答程序結束,現在休庭20分鐘,於下午4時15分續行言詞辯論程序。(下午3時53分)現在續行言詞辯論,進行大法官詢問程序。(下午4時15分)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答詢時請在席位上發言。請各位大法官發問,並請先說要哪一位答詢。請羅大法官昌發詢問。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58093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3 | 羅大法官昌發問 | 謝謝審判長,先請教相關機關,聲請人方一開始就提到憲法第165條,主要內容是保障教育工作者,隨時提高其待遇,本席想請教該條對於審查本案有無特別涵義,是否因為該條規定如此明確,使得在確認審查標準時,而有不同考量。另外,剛才聲請人方也提到,有關系爭條例中再任私校的問題,其立法目的提到希望年輕教師能有比較好的工作機會,但從聲請人的發言,特別是董教授的簡報第21頁提到,按照實際狀況操作的結果,反而使得有些比較資深的老師延退,或者減低其正常退休年齡的意願,是否因此無法達成原來立法目的,又立法目的與實際達成間有無相當程度的關聯。最後,相關機關尚須幫本席澄清一個問題,在教的部分,排除再任的範圍,與軍的部分相比,顯然所排除的範圍比較廣,在軍的部分,例...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19566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4 | 審判長 | 羅大法官的問題包含請聲請人方對關係機關的意見為回應,爰先請關係機關方答詢。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6388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5 | 關係機關指定代表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答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關於轉再任的議題,昨日軍改場亦有提到,軍人轉任限制比較小,只限制在私立大學,職員則無限制,因為軍人有相當高的比例於退除役時,是在45歲上下的月士年期,轉任時有很多人都還在負擔家計,故於立法院討論過程中,考量軍人服役的特性,因此,在限制時作較多的考量,這點應有其必要性。關於再任私校本來的用意,目前無論是私立學校關於退撫制度或公教保險中,對於私校教師政府都有負擔百分之32.5,表示私校仍有告r分與政府關係具有高度公共性。此外,剛才提到是否因為有此限制後,使公校教師們延後退休,其實公校教師本來就是65歲為多,最多到75歲逐年審查,各公立學校幾乎老r是這種制度,過去是提早在未滿65歲就退休轉到私立學校,現在希望不要轉到私...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2157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6 | 關係機關代理人陳信安副教授答 | 謝謝羅大法官的提問,將盡可能於時間內說明,如有不足請容事後再以書面補充。對於憲法第165條,雖然大家老r著重在隨時提高其待遇,但是須注意到有個要件,即依照國民經濟的進展來提高待遇,所以,今日要如何在國民經濟有進展的情況之下,隨時提高其待遇,二者之間的連結,我們認為應屬立法者形成的範圍,不能夠因為憲法規定隨時提高待遇,就要一直提高,並非如此,有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依照國民經濟的進展來提高待遇,而如何依照國民經濟進展來提高待遇,二者間如何連結,我們認為這是憲法交給立法者,在立法範圍之內去型構,比方透過公式等方式。同時在解讀該條時,不能夠只專注該條作解釋,因為整個基本國策規定中,都還有其他社會資源應如何分配的問題,參照剛才所提到鈞院過去涉...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13764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7 | 審判長 | 請聲請人方答詢。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43778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8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答 | 針對關係機關剛才提到的問題,第一個是軍人為何可以轉任,限制較為寬鬆,因為認為45歲壯年人比較多,退役後仍須養家,到學校祝業比較好,可是到學校是要教書,不能將學校當作中年人就業收容所,這完全是誤解,如果今日我們轉到私立學校是要教學及研究,作育英才,不能夠用社會救濟的觀念,讓他們多一個安排,比公立學校老師、比公務員轉任要更寬鬆,這是第一點。另外,我在才私校服務,私校是有收到教育部的補助,可是都是專款專用,都是教學研究,絕對不會發給退休教師職員的薪水上,更何況今日要進到私立學校的老師,也須經過一定程序,由評審委員會經過篩選,所以,這些人到學校之後,讓學生很高興能夠有一位國立大學的資深教師來學習,學生學費其實很高,換言之,學校願意聘教學、研...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19457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59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答 | 關於憲法第165條爭議問題部分,憲法第18條、增修條文第l0條第9項或憲法第81條有關法官終身保障部分,都是要保障軍公教、司法官的退休金,並受國家照顧,也可維繫司法官的獨立審判,不能將之當成方針條款,認為沒有拘束力,而是國家必須依此達到照顧義務。就方才大法官垂詢部分,有統計資料,l05年每戶支出7萬多元,按照年增率2.26%統計,每個家庭未來每年增加收入須7、8萬元以上,但每年通貨膨脹率是2%至5%,許多老人需要外籍勞工照顧部分,包括薪資、加班費、就業安定基金及健保費等,老r要將近2萬5千多元,對於這些照顧,怎麼沒有產生急迫危害?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0979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0 | 審判長 | 請黃大法官虹霞發問。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39655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1 | 黃大法官虹霞問 | 就教育人員退休金之性質,請問聲請人方以下問題:第一個問題,柯格鐘教授方才提到,教育人員之退休給付目前採共同提撥制,且在共同提撥制底下,退休金之主要來源是現職人員的提撥款,現在的新規定中,現職人員的提撥率會提高,將來的退休給付會減少,亦即,與退休人員相較,已退休人員過去繳得較少,若不能調降其退休金,相對於現職人員,就會領得較多;而現職人員繳得較多,領得較少,當然會涉及公平性之問題。第二個問題,方才柯格鐘教授提到,若提撥款不足,由立法裁量,而非應由稅收加以補充,在稅收補充部分,可能涉及納稅義務人增稅之問題。請問對於柯格鐘教授之說法,聲請人方有何意見?若要增稅,對納稅義務人是否公平?若聲請人方認為不是共同提撥制,就超過自提部分以外之部分,...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20024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2 | 審判長 | 審判長 | 10,608.575 | 10,643.655 | 35.08 | 0.52304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3 | 聲請人代理人林石猛律師答 | 先回答行政事由問題,立法者已在撫卹金管理條例第8條後段規定,如有不足,要調整費率,或由政府提撥補助,並由政府付最後支付責任,故立法已選擇作此政策性決定。原則上希望基金能自給自足,萬一不能自給自足,法條已明定,最主要軍公教的雇主是國家,不是基金,方才幾位代理人已強調很清楚,只是透過基金為支付之方式,假設基金破產,立法已選擇由政府付最後支付保證責任,今日是政府對軍公教背棄毀諾,請問未作最後支付保證責任的勞工保險,勞工能夠相信嗎?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697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4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答 | 關於是否遞延工資部分,國內除了林明鏘教授外,都有相關的學術研究,不再作論理上的辯論。但就退撫基金根本不可能自給自足部分,事實上,臺大林明鏘教授曾於法令月刊中作出法律的分析判斷,按照退休條例,都有共同撥繳的機制,若基金本身可自給自足,又何必撥補?在此前提下,根本不會有所謂的基金要自給自足才能維繫,並支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另外一個問題是,一次退時,總額已全部計算進去,若分期給付,越老的人似乎領得越多?但從保險概念而言,因基金某些設計與保險類似,若將基金某些報酬率折現,未來領取時,總額看起來比較高,但二、三十年前買一間戶方子可能只需1百萬元,但現在l百萬元只能買一間廁所,通膨的結果,就總額之計算,不認為是增加收入,因為每個時間的經濟活動,幣...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1762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5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答 | 大法官提到,對現職者可否減薪?若可減薪,對退休者為何不可減其退休金?退休金是財產的既得權,就是相信政府會給這麼多,才會退休,更何況已到了老人階段,政府的承諾是其唯一的收入及依靠。老人用老法,新人用新法,就相安無事,因為是既得權,法治國須確保人民遵守法律,並有信賴保護,才是真正的基本人權及法治國的國家。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2679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6 | 審判長 | 請林大法官俊益發問。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2843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7 | 林大法官俊益問 | 本席要問的問題,是從軍改、到公改、到教改,均關注的焦點問題,即真正的溯及既往或非真正的溯及既往。公立學校教職員於核准退休、資遣時,選擇月退俸、月補償金、月優存利息等非屬一次性之退撫給與,究係於選擇決定月退時即已終結之法律關係;或係於逐月領取時繼續性之法律關係?軍改言詞辯論時,關係機關方表示是繼續性之法律關係,主要理由為軍人有保密義務及某些r艮制的義務;於公改言詞辯論時,又表示公務員有守密義務及旋轉門條款;請問,教師有無保密義務?有無旋轉門條款之適用?先請教關係機關方,第一、公立教師領月退俸時,是否須按月提出請求?或按月去刷銀行存簿?因公改言詞辯論時,係認為須按月提出請求。第二、關係機關方認為是繼續性之法律關係,最主要之論據為何?請問...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0425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8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答詢。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31255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69 | 關係機關代理人陳信安副教授答 | 林大法官所問之問題,在學理上有許多探討,但所探討的並非否認是繼續性之法律關係,若依照系爭條例相關規定,當公立學校教職員要退休時,須向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中請退休,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會作核定的行政處分,該行政處分是用來開展後續退休法律關係的法律上原因。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後面按月提供的給付只是要履行該行政處分的事實行為,但須注意論及行政處分時,有所謂具有持續性效力的行政處分,在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l項第1款也明文納入,換言之,向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中請退休,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給予一核定的行政處分,該行政處分就會持續發揮其規制效力,在此段期間內,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就有義務依其選擇按月提供月退休所得之給付,若從具持續性效力的行政處分的關聯而言,其法律關...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6532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0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答 | 關係機關主張是繼續性的法律關係,大法官提問支持此論點的法律依據及基礎,簡單提出如下:一、釋字第717號解釋關於得辦理優惠存款之憲法爭議,在理由書第4段提到此規定(現已廢止)僅適用於其生效後國家與退休公教人員間仍繼續存在的法律關係,而非溯及適用於規定生效前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故釋字第717號解釋中,大法官亦認為,退休公教人員與國家間有繼續存在的法律關係。二、大法官可參照系爭條例第54條規定,教育人員退休後與國家間的法律關係,並不限於退休金的發放,還有很多權利義務,例如教職人員因病故或意外死亡後,國家要給予撫卹金,若法律關係在當事人擇領月退時已終結,理論上國家與該退休人員間就無任何瓜葛,何須照顧其遺屬?但事實上為了照顧其遺屬的生活,...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7085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1 | 審判長 | 請聲請人方答詢。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37130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2 | 聲請人代理人董保城教授答 | 第一、本人已退休,每月刷簿子,不必申請即自動進帳,故是一事實行為。第二、本人所提PPT第9頁,退休的原因事實和法律關係何時完成?教師與國家的關係是行政契約,在公教人員與國家間是積極的法律關係下,受到職務合理照顧原則,不但薪水,包括退休金的累計總額,都要根據職務合理照顧原則。換言之,其原因事實在公務員的積極法律關係中,已有財產權,一旦提出退休,公務員的行政契約法律關係就停止,經過政府的核定函,變成行政處分確定。今日所談的原因事實,基本上都是在退休金產生的原因事實繼續法律關係,而非根據公務員與國家、老師與學校間的積極法律關係中產生及結束。後面的退休身分關係,已變成消極的關係,故真正的關鍵是,每月所領的,係依照原來的原因事實所產生。至於柯...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9295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3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答 | 調薪本身係考慮貨幣通膨問題,國家在經濟發展較佳之時期,卻考慮不予公務人員調薪,若關係機關之見解可被接受,在以後GDP大家都調薪時,為了公益,再將軍公教人員降薪,若有調薪、降薪,變成軍公教之財產保障應存在或不存在?是合理正當、平等的理由嗎?若只認為調薪本身是國家照顧義務的提升,不是危害其他人民嗎?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4110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4 | 審判長 | 請吳大法官陳鐶發問。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27072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5 | 吳大法官陳鐶問 | 我只有兩個簡單的問題。第一,年金改革是以0ECD的所得替代率作為比較的基礎,比較OECD的所得替代率是以年所得替代率或是月所得替代率為比較基準?我國年金改革是以月戶斤得計算替代率,而0ECD的替代率是以年所得或是月所得為基準?第二,退撫基金是不是屬於政府所設的基金?其預算如何編列?是否由政府編列經立法院審議,決算也要經立法院審議?萬一基金破產,法律如果沒有規定,應由誰負最後的支付責任?請兩方表示意見。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1129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6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答詢。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31255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7 | 關係機關指定代表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答 | 年改是以OECD相關資料作為參照基準,OECD國家的確每一個國家的制度差異很大,有些國家是單一,沒有分層;有些國家是用社會保險;有些國家在社會保險之外,再加上私人年金所謂個人儲蓄帳等等。年金改革在世界銀行統稱∥pensionreform2〡,不管內涵到底是有社會保險、或提撥、或個人儲蓄帳,不管是強制性或私人自願性等等,統稱都是∥pensionreform2_。到底他們的給付是按月給付、或是按季給付,或是按年給付?就所得替代率而言,反正如果按年就除以12,即為每個月所得替代率;如果是按月,所得替代率是一個比率,是退休前所得與退休後領取年金的比率,所以無關是按年、按季、按月等等。至於退撫基金的管理,請銓敘部補充說明。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8529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8 | 關係機關指定代表銓敘部陳紹元司長答 | 有關退撫基金管理部分,基金管理機關是一個政府管理機關,機關預算編列是按照預算之規定。這次年改有挹注退撫基金,像公務員部分挹注60億7仟萬元,由政府編列預算,在下一個年度挹注到退撫基金。同樣的,軍人退撫基金的財務也有由政府編列預算去補,透過預算規定挹注到退撫基金中。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7960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79 | 關係機關指定代表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答 | 尚有一些時間,請審判長容許我回答剛才一直被提出來的遞延薪資或者說是勞退新制與軍公教退休金之間的關係。遞延薪資是勞雇雙方同意將受僱者的一部分薪資暫存不領,以未來使用,未來通常是指退休之後。因為這樣可獲得一些稅制優惠,或者因為將暫存的錢放到個人儲蓄帳戶中,作集體投資而獲得投資報酬,這適用在美國40lK等等都會用遞延薪資或者臺灣有翻成展期工資等等的概念。如果適用到我們勞退新制,剛剛黃教授認為勞退新制就是一個退休金的代表,其實不然,退休金並不是只有勞退新制的個人儲蓄帳。勞退新制是個人儲蓄帳,帳戶是在個人名下,所以任何獲得的投資報酬到時是轉到你的個人帳下去處理。而軍公教是共同提撥,有點跟社會保險相同的概念,剛才聲請人也不否認。我們國家把軍公教...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3684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0 | 審判長 | 請聲請人方答詢。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37130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1 | 聲請人代理人朱敏賢律師答 | 從剛剛相關機關的回答,可知道一件事情,相關機關在立法時採取的立法例之比較,0ECD到底比較什麼?他們到現在都搞不清楚,沒有一個真切的比較基礎,請問我們比較法或比較法制,到底在比較什麼?譬如昨天劉靜怡教授提到,伊利諾‵)、l、l是可以從任職時開始保障,這時候就說契約關係不要用了,想用德國的時候就用德國的,不想用德國的時候就說這部分跟德國不一樣。我們目前要用的,剛才大法官垂詢的問題是,請問OECD你們到底參考什麼?他不知道。請問這兩大本都是在總統府裡面開會時所引用0ECD的資料,到底在引用什麼呢?我們如果沒有一個合理比較的基礎,用別人的資料只是取其所需、棄其不要的,請問我們的法制如何完善、提升?早上看大院現場直播,蔡大法官炯燉提到一個問...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6946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2 | 審判長 | 請陳大法官碧玉發問。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2873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3 | 陳大法官碧玉問 | 如同早上所提,各位手上有一份教育部委託辦理計算精準日為l05年12月31日之現金流量表,請相關機關依現行法規定作相對應調整後,再重新作現金流量表,這是第一份試算書。第二份是依據現行法減縮優存利息及所得上限之過渡期間,加速現金流人為調整後,假設系爭條例第37條附表關於從l16年1月1日起不再加扣時,現金流量表的呈現會是如何?第三份是假設從l17年1月1日以後不再加扣時,現金流量表會是如何呈現?第四份是假設從l18年1月1日以後不再加扣時,現金流量表又會是如何呈現?請提供這四份試算書。謝謝。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4322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4 | 審判長諭知 | 現在進行最後陳述。請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到發言台陳述,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請聲請人方陳述。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7432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5 | 聲請人指定代表立法委員林為洲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好。一、本件是38名立法委員就去年7月l日甫實施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向大院聲請釋憲案。在此同時,根據共有20萬餘人紛紛就此次的年金改革提行政救濟,而且包括監察院、新北市、苗栗縣、南投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均認為系爭條例有違憲疑慮向大院聲請釋憲。甚至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第六庭法官於受理案件後,亦認為有違憲之虞,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向大院聲請作成解釋。可見本次倉促修訂之新法確實有訴訟代理人所提及的諸多違憲爭議。以及關於本次對教師退休修訂之規定,除大院旨揭6點爭點題綱之違憲爭議外,新法改變教師請領資格,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調整退休金計算基礎,調降退休所得,取消年資補償金,調整月撫慰金制度,退休金...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8705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6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最後陳述。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263002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7 | 關係機關代理人翁國彥律師 | 首先感謝大法官的重視,我們使用3個半天的時間,針對這次年金改革爭議,進行很多法律層面的討論。在直播的另外一頭,我相信全民更關注的議題,應該是我們的年金制度究竟要如何調整,才能落實大家口中的社會正義。關係機關認為本案相關的法律爭議,其實可以涵蓋在3個很基本的法律概念,分別是公平、適足、永續。第一、公平,指的是代際正義,當我們面對退撫基金收支失衡,破產危機迫在眉目走時,如果我們只是要求政府不斷提高提撥率,卻不去做其他適度改革,譬如調降退休所得去日夫代率,一定會讓目前還在職的工作世代、還沒有進入職場的下一個世代,必須承受越來越重的責任,而且也可能會讓他們可以實質支配的所得會越來越少,更可能導致基金破產,基金破產的結果將會是我們下一個世代在...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093424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9447fdd3 | 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 | 88 | 審判長諭知 | 本案言詞辯論程序終結,本院將於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布解釋,退庭。 | 10,642.255 | 10,681.395 | 39.14 | 0.16240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2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1 | 審判長諭知 | 請書記官朗讀案由。 | 339.38 | 346.62 | 7.24 | 0.602953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2 | 書記官朗讀案由 | 聲請人立法委員林德福、李鴻鈞、高金素梅等38人,就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條、第7條、第18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及第39條規定,認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暨暫時處分案。 | 344.86 | 356.34 | 11.48 | 0.44387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3 | 審判長 | 現在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先向各位簡單說明今天的程序進行:本次言詞辯論實施全程錄音錄影,並在本院及大法官網站直播開庭影音。程序進行流程是:1.請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之代表或其代理人到發言台陳述辯論要旨’每'1方時間各不超過20分鐘。2.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交互詢答,聲請人方先詢問,共不超過5分鐘,關係機關方答詢共不超過10分鐘。次由關係機關方詢問,共不超過5分鐘,聲請人方答詢共不超過10分鐘。3.聲請人方或關係機關方,如需鑑定人提供意見,經審判長許可後發問,詢問時間及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4.詢答程序完畢後,休庭20分鐘。5.由大法官詢問聲請人、關係機關指定代表、代理人或鑑定人,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6.最後,請聲請人方及關係機關方... | 493.96 | 501.82 | 7.86 | 0.52080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4 | 審判長諭知 | 請書記官朗讀本案言詞辯論題綱。 | 493.96 | 501.82 | 7.86 | 0.625083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5 | 書記官朗讀言詞辯論題綱 | 1.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下稱系爭條例)第4條名詞定義、第18條自願退休資格、第36條系爭條例施行後就退休所得中優惠存款之計息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侵害受規範對象之財產權?2.依系爭條例第37條、第38條有關系爭條例施行前(後)退休者,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各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於系爭條例施行後之月退休所得不得逾越第37條附表三依服務年資核定之所得替代率上限計算金額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3.系爭條例第39條第1項扣減每月退休所得順序之規定,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4.系爭條例第7條提高現職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繳費用率基準之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侵害現職人員之財產... | 805.78 | 814.58 | 8.8 | 0.50941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6 | 審判長 | 在請各位開始發言前,提醒各位發言台及席位上都有計時器,請務必注意時間的掌握,在發言時間屆滿前1分鐘,會有響鈴1聲提醒,時間屆至,響鈴2聲,請結束發言。各位沒有說完的,就請用書面補充。現在請聲請人及關係機關到發言台陳述辯論要旨,時間各不超過20分鐘。先請聲請人方陳述。 | 826.3 | 834.94 | 8.64 | 0.346045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7 | 聲請人指定代表立法委員林德福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軍公教退休人員爭取退休權益,發動陳抗活動,政府卻視而不見,置之不理,任由職業對立,社會紛擾,年金制度可討論修改,但對於退休人員應採不溯及既往,否則將牴觸信賴保護原則,危及公務員制度性保障等憲法上重要之原則。前大法官黃茂榮特別提到,在退休要件事實完成後,除非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憲法第23條原則上只能作有利於公教人員之調整,不利的調整不可輕易嘗試,否則民心士氣將會受到難以逆料之衝擊。政府財政壓力是否已達到迫切餘地?未見政府積極撙節支出、提高稅收等開源節流之方式因應。年改去年上路,國庫少支出140億元,許多前瞻計晝本應由公務預算編列,卻由特別預算舉債幾千億亂花,立法院預算中心也認為不妥,前瞻建設舉債4年4千2百億元,又打... | 1,106.612 | 1,113.232 | 6.62 | 0.486286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8 | 聲請人代理人蔡進良律師 | 審判長、各位大法官,在座各位先進,早安!第一階段由本人與鄧民治律師,分別有8分鐘,向各位報告。18年前大法官在釋字第525號解釋提到,法治國原則首重人民權利的維護、法秩序的安定及誠實信用原則的遵守,本案涉及上述基本憲法價值。首先就人民權利維護部分,本案究竟涉及何種基本權?一、月退休所得涉及財產權,有關公務員,憲法第18條服公職權,甚至平等權及生存權,對於憲法保障之基本權,要限制或侵犯,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關於人民權益維護部分,當法規範要限制基本權時,必須符合比例原則,這些條文諸多特別對月退休所得者,設定替代率之上限、最低保障金額等之機制,違反比例原則。二、涉及法安定性原則,其内涵為法律規範内容必須使人民能清楚明瞭,對於法... | 1,106.612 | 1,113.232 | 6.62 | 0.46219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9 | 聲請人代理人鄧民治律師 | 今日簡報的主題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及附表三之規定違反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應屬無效」,大綱分為三點,一、與前面的主題相同,二、探討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三、說明探討之結果,認為有值得商榷之處應作變更解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退休以現職公務人員為限,現職公務人員與國家間具有公法上職務之法律關係,此種法律關係即公務人員退休法所規範之構成要件法律關係。現職公務人員具備當時退休法規所規定之年齡及年資等法定要件辦理退休,於核定之退休生效日,該現職公務人員與國家間公法上之職務關係即告終結。新訂之退休法規適用於退休人員,即屬真正溯及既往,系爭第37條及附表三,適用於該法條生效前業已終結與國家間公法上職務法律關係之退休人... | 1,106.612 | 1,113.232 | 6.62 | 0.541491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10 | 審判長 | 請關係機關方陳述。 | 1,527.772 | 1,535.312 | 7.54 | 0.584708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11 | 關係機關代理人洪偉勝律師 | 審判長、諸位大法官以及關心本件釋憲案的各位,早安。代理人謹代理關係機關行政院、考試院進行本件言詞辯論要旨陳述。關係機關就本件立場及論理如下:系爭法律雖然在若干的細節規定,與關係機關所提的版本略有出入,但本件立法院基於關係機關也同樣認同的多元公益目的,經綜合衡量的多元因素之後,在立法形成自由範圍内,採取多樣而整體關聯之手段來因應,衡平憲法法治國原則與社會國原則之要求,同時也繼續確保公務員退休後於社會中相應於其職務之適足生活,並未違反憲法。為有助於鈞院獲致本件合憲之結論,代理人以投影片所示之大綱,向鈞院擇要說明。就系爭法律有立法之迫切性及正當性的事實問題,關係機關已利用包含說明會及書面資料等機會,充分說明本件立法所因應的社會事實,立法目... | 1,917.69 | 1,927.37 | 9.68 | 0.471557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d4ff9d7b | 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 | 12 | 審判長 | 兩造陳述辯論要旨完畢,現在進行交互詢答。先由聲請人方詢問,關係機關方答詢;再由關係機關方詢問,聲請人方答詢。詢問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回答時間各不超過10分鐘。均請在自己的席位上發言。請聲請人方詢問。 | 2,303.87 | 2,311.89 | 8.02 | 0.439889 | data/raw/wav/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wav | tr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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